办理身份证在吉林市各个区的分局均可办理。
身份证办理的规定: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,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。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,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。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应当填写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,交验居民户口簿。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。
身份证办理流程:
1、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,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;
2、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。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,不着制式服装,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,要保证人像清晰,无明显畸变;
3、缴纳工本费,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。第二代居民身份初次申领或到期换领,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;遗失补领,工本费40元;
4、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,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。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,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。
综上所述,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,必须由申领人本人与机关见面才予办理,本人未到由他人代为申领的不予受理。
【法律依据】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第七条
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,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。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,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。
第
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