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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协议书上的钱不给可以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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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离婚协议的钱不给可以起诉。一般情况下,对方不给离婚协议上的钱的,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起诉,要求该方按协议履行义务。当事人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,如果夫妻双方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,却没有到到民政局办离婚证的,那么离婚协议从头到尾都不会发生任何的法律效力,还是需要通过诉讼进行离婚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: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。

人民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(三)有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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