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组长在生产调度过程中,应严格执行下列“准”:
1.危险作业未经审批,不准作业。
2.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、不灵,不准使用。
3.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,不准上岗。
4.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、取证,不准操作。
5.劳动组织、人员调配、作业方式不符合安全要求,不准违章指挥。